劳模精神
发布时间:2020-11-18 阅读次数: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 “劳动最光荣、劳动最崇高、劳动最伟大、劳动最美丽,全社会都应该尊敬劳动模范、弘扬劳模精神,让诚实劳动、勤勉工作蔚然成风” 。劳动模范作为工人阶级的优秀代表,是时代的引领者,在工作生活中发挥了先锋和排头兵作用,他们以辛勤劳动、诚实劳动和创造性劳动,持续推动着社会进步、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。所以,新时代新使命需要劳模精神。作为企业我们更需要越来越多的劳动模范。
早在六、七十年代,公司在艰苦创业时期涌现出一大批英模人物。耿玉奇:(1928-1991),在公司历任木工组长、第二施工队支部书记、木材加工厂厂长等职。1955年、1956年和1958年,连续三年被河南省政府评为“劳动模范”; 1959年11月出席全国群英会,是“全国劳动模范”,在人民大会堂受到周恩来总理的亲切接见。
那个时代还有“河南省劳动模范”技术科副科长刘文章、班组长王立顺、木工蔺忠玉、施工员刘聚山、生产科科长刘荣德、车队队长杨子杰、预算员蔡民权、预制厂厂长申明玉、泥工韩怀东等。
改革开放近40年内,公司的老经理王海南、党委书记屈传胜曾荣获建设部劳动模范。工长周付中、青年技工周红久等荣获“全国五一劳动奖章”。优秀项目经理代表一分公司的闫东风、三分公司的李荣付、六分公司的赵彬、九分公司的张峰、安装分公司的刘连合,先后被评为“全国五一劳动奖章”。集团公司现任党委书记、董事长张超被评为“河南省劳动模范”。他们的先进事迹一直鼓舞着“天工人”奋发有为,忘我工作,涌现出越来越多的省市级先进模范人物。
(插入相关图片及省市级劳模五一获奖列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