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要求 做好2021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
发布时间:2021-04-01 阅读次数:
为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落实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《关于切实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近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通知,要求在推进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同时,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。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,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(水务)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,坚决杜绝侥幸心理,克服麻痹松懈思想,强化防大汛、防极端降雨意识,督促本地区城市落实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21年全国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及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名单的通告》要求,将工作责任逐一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,消除责任盲区和监管空白。
指导督促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做好以下几项工作:全面开展内涝积水隐患排查,建立清单和台账,力争汛前整治到位,对于汛前难以整治到位的,制定专门处置方案,防范安全事故;加强作业安全管理,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,做好设施维护养护从业人员卫生健康防护;开展应急演练,总结往年排水防涝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和暴露出的薄弱环节,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排水防涝应急预案;加快设施建设补短板,编制排水防涝系统化实施方案,着力用系统的方法解决城市内涝问题,统筹落实具体建设项目,加强施工质量管理,补齐排水防涝设施短板。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调,城市排水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、应急管理、水利、公安、交通运输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联动,建立健全城区水系、排水管渠与周边江河湖海、水库等“联排联调”运行管理模式。按要求加强值班值守,掌握雨情、涝情、水情,迅速采取应对措施。严格执行汛期涝情“一日一报”制度,按时报告内涝积水基本情况、成因及应对措施等情况。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知识宣传力度,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,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,做好舆论引导工作。